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法律下的系列融资关键问题
2025年3月18日 . 5 min read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的公司仍然是亚洲及其他地区系列融资交易的主要参与者,提供灵活、具有成本竞争力且经过充分测试的交易结构方式。
什么是系列融资交易?
系列融资交易是一种股权投资交易,投资者向企业注入现金以换取优先股。优先股的发行通常由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股份认购协议记录。投资者与公司之间还会签订股东协议(SHA),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大纲和公司细则(M&AA)会进行修订和重述,以纳入SHA的相关条款。此举旨在确保协议的合同条款与公司章程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
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的法律对初创企业和早期公司有何吸引力?
高效快捷: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和开曼群岛公司的注册和维护成本均不高。 BVI 公司通常在一至两个工作日内注册成立,而开曼群岛公司则在五至七个工作日内注册成立,或可享受当日加急服务(需额外付费)。
公司治理高效:非监管实体可能只有一个股东和董事,且两者可能为同一人。 这些职位没有国籍和/或居住地要求。
灵活性:可以灵活地定制公司的章程,以适应不同类别股票的发行以及附带的权利和限制。
税收中立: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法律,无需缴纳公司税、资本利得税、所得税、利润税和/或股份转让税。
投资者熟悉度:投资者熟悉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这两个司法管辖区有助于促进投资决策。
有担保债权人友好: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被广泛认为是对债权人友好的司法管辖区,有助于促进早期公司可能需要的债务融资。
通常就主要投资者会进行哪些尽职调查?
基本公司信息、章程、董事及股东信息。 对于开曼公司,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均公开。 公司章程文件和法定登记册不公开,且仅在公司同意并授权其注册办公服务提供商披露的情况下方可获取。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与开曼群岛公司的章程可能会披露重要信息,例如:
-
-
- 实施系列融资是否需要第三方同意,或是否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完成;
- 该公司存在现有的 SHA(这可能会对系列融资相关的各方施加某些同意要求);
- 系列融资属于任何现有董事会和/或股东保留事项的范围;并且
- 存在有利于现有投资者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
未偿付抵押: BVI公司的抵押登记册(如有保存)以及开曼公司的抵押及抵押登记册均为私人记录。 BVI 公司的登记抵押登记册可供公众查阅。
信誉良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如果一家公司已在公司注册处登记,已缴纳所有费用、年费和罚款,已向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处提交完整的董事登记册,并已提交年度申报表,则该公司信誉良好。
与此同时,如果开曼公司已缴纳所有费用和罚款,且公司注册处不知道该公司违约,则该公司被视为信誉良好。
诉讼: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可以进行搜索以核实法院是否正在或曾经针对某公司提起任何诉讼。 在开曼群岛,可以进行搜索以核实搜索时开曼群岛法院是否正在或曾经针对某公司提起任何诉讼。
良好存续证书(Good standing):审慎的做法是查看公司注册代理人签发的最新良好存续证书。
账簿和记录。 每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公司均须保存账簿和记录,以显示公司的交易、资产和负债,并能合理准确地确定公司的财务状况。
最新更新和洞见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可撤销交易
在某些情况下,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的清算人可以撤销公司清算前发生的某些交易。对于与BVI公司事务相关的人员来说,了解清算人可享有的法定权力至关重要。

开曼群岛的优先股和赎回权——概览
近年来,风险投资 (VC) 和私募股权 (PE) 公司越来越倾向于在开曼群岛设立豁免股份有限公司,以进行首次公开募股前的股权融资。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破产情况下 DAO 的处理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一直积极应对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法律影响,尤其是在破产背景下的资产和负债债。

开曼群岛——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回应有限合伙人信息请求的指导原则
Section 22 of the Cayman Islands Exempted Limited Partnership Act (2025 《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法》(2025年修订版)(“ELP法”)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中任何明示或默示条款另有规定外,每位有限合伙人均可要求普通合伙人提供关于豁免有限合伙企业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真实完整信息,并且应当获得该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