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李方洛绮 (Valerie Ghysels) 是 Loeb Smith香港办公室公司及基金业务部的法律经理。她为客户就公司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并购、私募股权交易和系列融资,以及在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和发行涵盖各类资产类别的基金。
加入 Loeb Smith 前,Valerie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一家“魔圈”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拥有比利时律师执业资格,为机构和跨国公司客户提供复杂的跨司法管辖区公司交易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Valerie拥有英格兰及威尔士和比利时的律师执业资格,精通英语、法语和荷兰语。
最新更新和新闻

开曼群岛的优先股和赎回权——概览
近年来,风险投资 (VC) 和私募股权 (PE) 公司越来越倾向于在开曼群岛设立豁免股份有限公司,以进行首次公开募股前的股权融资。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破产情况下 DAO 的处理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一直积极应对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法律影响,尤其是在破产背景下的资产和负债债。

开曼群岛——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回应有限合伙人信息请求的指导原则
Section 22 of the Cayman Islands Exempted Limited Partnership Act (2025 《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法》(2025年修订版)(“ELP法”)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中任何明示或默示条款另有规定外,每位有限合伙人均可要求普通合伙人提供关于豁免有限合伙企业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真实完整信息,并且应当获得该等信息。”

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执行
了解英属维尔京群岛对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执行情况,包括货币判决和非货币判决的执行程序,以及对《紐約公约》和非《紐約公约》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从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法律角度来看系列融资交易的关键问题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和开曼群岛公司凭借其灵活、具有成本竞争力且经过充分测试的交易结构方式,在亚洲及其他地区的系列融资交易中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税收中性、能以电子方式完成交易以及没有外汇管制等因素继续推动BVI和开曼群岛成为此类交易的首选司法管辖区。本文将从BVI法律和开曼群岛法律的角度探讨影响系列融资交易的一些最新趋势和关键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