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的《开曼群岛投资基金技术简介》,分析并评述了过去半年的热点问题,包括开曼群岛:投资基金发展;开曼群岛:平行基金结构使用率的增长;开曼投资基金实益所有权要求的变更;CIMA上调年费。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长期以来一直是设立信托的热门司法管辖区,尤其得益于其灵活的法律框架和优惠的税收制度。在众多信托结构中,保留权力信托(“RPT”)日益突出,因为高净值人士和其他人士都希望对他们存入信托的资产的管理保留一定程度的控制权。本文将深入探讨保留权力信托的定义、其在BVI的运作方式、其优势以及一些需要考虑的问题。
作为英属维尔京群岛为维护其在透明度和国际最佳做法方面的良好声誉,以及增强其打击利用金融服务进行洗钱的能力的一部分,《英属维京群岛商业公司法(2024修订版)》引入了一系列涉及公司股东和实益拥有人的法规修订。本简报将讨论影响公司股东的具体修订。
在某些情况下,开曼公司的官方清算人可能能够采取行动追回公司破产前转移的资产。对于那些关注濒临破产的开曼公司事务的人来说,了解开曼群岛官方清算人和大法院所拥有的法定权力至关重要。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破产清盘的清算人可以针对公司现任或前任董事提出各种申请。这包括任何影子董事或事实上的董事。相关法律是2003年《破产法》(修订版)。本简报阐述了处于破产清算状态的BVI公司董事的(潜在)责任。就本简报而言,“董事”是指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影子董事或事实上的董事)。
枢密院就天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诉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024] UKPC 36一案作出的裁决对开曼群岛公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该判决澄清了管辖衍生诉讼以及股东(包括少数股东)提起衍生诉讼的权利的关键原则(与他们有资格提起索赔的情况相比)。在本法律见解中,我们概述了该案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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