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哈嘉妮拥有超过17年的深厚法律经验,现以企业及金融业务合伙人身份加入Loeb Smith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她专注于跨境企业与金融交易,涵盖证券化、资产支持贸易融资及跨司法管辖区的结构化产品等领域。哈嘉妮特别擅长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与开曼群岛的基金设立、注册、许可及合规事务,并为基金及基金管理人就并购、资本市场及监管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哈嘉妮最近从另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职并担任一家企业服务公司董事后,她致力于提供战略性法律咨询和卓越的客户服务。
她的经验涵盖复杂的跨境并购交易、结构化融资,以及代币化基金、数字资产和现实世界资产(RWA)整合等创新金融科技项目。
哈嘉妮精通BVI和开曼群岛的合规事务,确保客户在满足必要法律要求的同时优化运营。她在高风险交易中发挥关键作用,包括协助 Templewater Bravo 以 32 亿港币收购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New World First Bus Service)和城巴(CityBus),并担任香港二十余年来首宗评级RMBS(房地产抵押债券)的BVI法律顾问,该交易荣获2025年香港最佳结构化融资交易奖。
哈嘉妮为包括银行、企业和基金在内的多元化客户提供法律、银行和金融方面的咨询服务。其法律专长以卓越的关系管理与领导能力为支撑,确保客户获得量身定制、以结果为导向的解决方案。
哈嘉妮热衷于帮助企业蓬勃发展,致力于建立基于信任和透明度的牢固客户关系。
哈嘉妮拥有英国和BVI的执业资格,并且能说流利的英语和印地语。
最新更新和新闻

开曼群岛:平行基金结构的使用成长
开曼群岛是领先的投资基金离岸司法管辖区,以其投资者友善的法规、税收中立、健全的法律框架、监管环境、专业服务基础设施和全球影响力而闻名。开曼群岛提供许多优惠,包括免征企业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遗产税,对基金经理和投资者都极具吸引力。平行基金结构近年来越来越受欢迎,并且越来越普遍,因为它们在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的同时,也解决了监管、税收和法律方面的考虑。

开曼群岛的私募基金
本文将概述根据《私募基金法》(修订版)(“该法”),在开曼群岛成立和运营封闭式投资基金所涉及的步骤。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孵化基金和核准基金的转换及持续要求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简称“BVI”)金融服务委员会(简称“FSC”)根据《BVI证券及投资业务法(修订版)》提供的众多投资基金结构中,核准基金和孵化基金多年来一直是新设基金经理人和新兴基金经理人极具吸引力的选择。这两种开放式基金结构于2015年由BVI《证券及投资业务(孵化基金和核准基金)条例》(简称“条例”)引入,旨在减轻基金经理人的监管负担,降低其营运成本,使其能够测试其投资策略和能力。鉴于这两种基金结构的固有局限性,条例中涵盖了相关条款,允许并促进其在特定触发事件发生时转换为更稳健的基金结构(即私募基金或专业基金)。

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认购信贷安排:私募股权投资的关键指南
认购信贷安排(也称为“子额度”或“资本募集安排”)近年来日益受到重视,成为在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BVI)运营的私募股权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灵活的融资选择。本文重点介绍此类安排的关键特征、法律考量和战略优势。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恢复注册:法院程序和要求
本文简要探讨了如何向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法院申请将 BVI 公司在公司注册处 (注册处)恢复注册,并旨在为恢复注册过程提供一些实用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