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我们的投资基金团队就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各类投资基金的设立、架构搭建和启动事宜为基金或投资经理提供法律咨询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我们提供全方位的开曼群岛法律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投资基金法律服务,包括:
- 对冲基金
- 私募股权基金
- 风险投资
- 基础设施项目基金
- 加密货币基金
- 代币化基金
- 房地产基金
- 不良资产基金
- 其他资产类别
Loeb Smith 律师事务所擅长就开曼群岛投资基金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投资基金的设立、架构搭建、启动、重组及相关持续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代表客户的经验包括:
- 搭建、设立和启动多支私募股权基金,这些基金以独立投资组合公司的形式运作,目标投向拉丁美洲和亚洲多个新兴市场的私募股权投资机会。
- 搭建、设立和启动以独立投资组合公司形式组建的私募股权基金(其两个独立投资组合提供符合伊斯兰教法的发行),目标投向中东和北非地区的私募股权机会。
- 为一家美国机构投资者就其对一家大型多策略对冲基金的种子资本投资所涉及的认购条款、赎回条款、赎回限制的实施以及与基金及其经理之间的附加协议的可执行性提供咨询。
- 为多支不良资产基金的平缓清算以及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多项与麦道夫相关的债权事宜提供咨询。


